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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快治快 “老赖”遁逃无门
发布时间:2011-10-13 14:21: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宝尚)
2011年10月11日,一名长期外出逃债的案件被执行人刚从外地偷偷回到家中,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快速反应执行小分队抓个正着。在法律强大威慑之下,低首认错,履行了义务。一起积压四年的案件得到成功执结,为反规避执行活动成绩单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2008年2月间,都安县保安乡古良村唐玉根与同屯的女村民黄秋因为一块不到一分的土地发生纠纷,乡政府调查后作出处理,黄秋因不服乡政府的处理决定,强行种上玉米,唐玉根前去阻止,双方言语不和,发生推搡,唐玉根年轻气盛,一巴掌将年届七旬的黄秋因打倒在地,黄秋因头部软组织遭受挫伤。黄秋因到县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408元。黄秋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黄秋因的伤势属轻微伤,案情未达刑事案件起点标准,决定不刑事案件处理。因医药费负担问题,双方自行协商未果,黄秋因遂将官司打到法院。都安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开庭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唐玉根承认赔偿黄秋因医药费2408元。 调解书法律效力后,唐玉根并没有按照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黄秋因向都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唐玉根在执行通知书下达前便潜出外地打工躲避,去向不明,其家中又无具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搁浅。 五年来,执行法官多次深入古良村,进入唐玉根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家属督促唐玉根自动履行义务,其家属以通信地址不详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均未果。黄秋因为此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县人大来函督办,小小一个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案成了执行法官的一块“心病”。 今年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都安法院将此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处理,将唐玉根等四十名“老赖”列上县有线电视台予以曝光,在其所在村屯张贴敦促自动履行义务公告,并安排执行信息联络员注意唐玉根的近期动向,一有其消息及时报告。 2011年10月11日上午11时,执行庭举报电话铃声响起,执行信息联络员密报唐玉根已回到家中。接到密报后,执行小分队迅速集结赶赴唐玉根家中,兵分两路,前追后堵,唐玉根察觉小分队的行动后慌忙拔腿往后门跑,想钻上山躲避,可时机已晚,被在后门围堵的执行干警摁倒在地。 经执行法官的严厉训诫和法律攻心,唐玉根低头服软了,如数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桩积案由此宣告执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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