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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邀知名法学专家观摩“对话式”庭审
发布时间:2011-09-19 14:11: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芳 李城)
9月14日,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四川大学教授左卫民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洪二人应邀来到荣昌法院观摩“对话式”庭审,并与该院各审判庭庭长研讨“对话式”审判方式,称“‘对话式’审判是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新方向”。
当天上午,左卫民二人早早来到荣昌法院第三审判庭,这里即将开庭的是由该院副院长陈显明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这也是陈显明运用“对话式”方式进行的一次示范庭审。庭审中,陈显明通过适时与原、被告双方充分“对话”,很快抓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结束,左卫民二人参加了对此次庭审的点评会,与该院各审判业务庭的庭长们交流旁听心得,畅谈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可行之道。左卫明认为,荣昌法院倡导推行的“对话式”审判是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新方向,需要进行深入探索和完善。他说,“对话”的本质应该是各方交流、理性交流和实质性交流。同时,“对话”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以能够解决纠纷为标准,树立对话目标;二是从效率角度考虑,法官要利用自身的诉讼指挥权有效、有意地“对话”,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听完左卫民的意见,荣昌法院院长王小林博士也提出了自己对“对话式”审判的五点看法:一是充分认识“对话式”庭审的价值,即在化解纠纷方面,“对话式”审判能柔性缝合当事双方的心里裂痕,让当事人口服心也服,其优越性远远大于“对抗式”或“纠问式”;二是把握“对话”的本质,即三方展开交流的平台;三是“对话”的范围和标的,不仅包括客观事实,还包括法律事实;四是 “对话”的场景即前提,可通过改善软、硬件氛围来营造;五是“对话”的手段需统分结合“情、理、法”手段,或分别使用,或综合运用。 据了解,该院自今年7月推行“对话式”审判以来,已多次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和学者就该模式的必要性和生命力进行了观摩和探讨,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代表等前来观摩庭审,赢得了各方对该模式的认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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