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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买来假降香黄檀木 买家上诉索赔三百万
发布时间:2011-09-16 15:50: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元卿)
110万购买降香黄檀木家具,经鉴定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且市场价值相差几十倍,买家将卖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购货款、赔偿双倍罚金并赔偿鉴定费、公证费共计3304900元。
原告诉称,2011年1月12日,原告经朋友介绍到被告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1号海淀区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摊位购买降香黄檀木插屏、画案、条案各一件,被告当时承诺上述物品均为降香黄檀木,并与被告订立书面合同保证承担假一赔十的责任。2011年3月29日原告按合同要求将110万购货款分两笔转账给合同指定户头。2011年3月29日原告指派学生陪同公证员到被告家中拉走该家具并直接送至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进行材质鉴定,4月11日林业科学院出具了鉴定结果: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的插屏、画案、条案均非合同约定的降香黄檀木,且市场价值相差几十倍。故原告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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