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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法院执结一跨省跨世纪积案
发布时间:2011-08-30 15:40: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继伟)   8月29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执结了一起跨省、跨世纪的陈年积案,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自愿达成协议。

    早在1996年,被告张晓明、张林春及唐友平共同承包经营一化工厂生产活性碳。期间, 购买了湖南的邬志刚的木炭, 双方商定货到付款。但邬志刚如期送货后,三人未付款,遂引发诉讼。万载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由三人支付货款4000元及相关损失200元。判决生效不久,三人终止承包,化工厂停业,待邬志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三人均外出务工。经法院多方查找,仍下落不明,且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只得暂时中止执行。

    在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该案再次被列为重点督办的案件之一。万载法院执行人员加大了执行力度,多方从外围着力排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二张中,一人死亡另一人仍下落不明,而被执行人唐友平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

    执行人随即赶往广州,在其所在单位的协助下,通过对唐友平反复做感化工作,终于使其与申请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唐友平清偿5000元,邬志刚放弃了其它的利息等损失。至此,这起跨省、跨世纪的陈年积案,经过万载法院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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