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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发挥联动机制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1-08-30 1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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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2011年8月29日上午,山东省单县单城镇居民徐某一家专程到单县法院送来锦旗一面,上面写着“维社会和谐公正执法,护百姓权益热心助人”。
原来,徐某于2008年8月做了女扎绝育手术。2010年下半年,徐某感觉身体不适,经常呕吐,经检查,发现系宫外孕,有生命危险,后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近万元。徐某的丈夫身体残疾,子女尚小,家庭生活本来就非常困难,而徐某的遭遇使这个家庭更加举步维艰。徐某认为,自己进行结扎手术后又患宫外孕,是绝育手术失败造成的,于是便多次找村、乡镇、计生部门及县信访局等,要求进行赔偿。后因有关部门答复的解决困难费用数额与徐某的诉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徐某遂到单县法院信访室咨询,要求起诉县、乡两级计生部门进行索赔,并声称,如法院不能为老百姓做主,就全家到北京上访。 单县法院信访室接访后,安排资深法官朱瑞贞同志负责接待。朱瑞贞同志一边做好登记记录,稳定徐某情绪,了解事情原委,一边查看徐某提供的有关反映材料。通过审查,认为徐某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事项,如解决不当,极有可能造成来访人继续上访。要解决徐某的问题,单纯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发挥信访联动机制,联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地予以解决。经法院信访室积极协调,引起有关单位对徐某遭遇的重视,表示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徐某的问题。近期,有关部门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支付给徐某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切实解决了徐某的实际困难,徐某表示不再上访。这起困扰行政机关近一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近年来,单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了社会矛盾纠纷多渠道解决的“分流平台”,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及信访联动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法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群体纠纷、集团诉讼或信访案件,共同“会诊”,制定预防、排查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预案,尽量通过诉前疏导、合理运用调解或撤诉化解纷争。对需要由行政机关协助解决的纠纷,邀请相关的行政机关介入调解,动员行政机关担负起解决纠纷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与法院及其他各类纠纷解决主体一起形成工作合力,最终促使纠纷得以解决,既缓解了诉讼压力,减少了司法资源消耗,又有效发挥了社会资源潜力,真正实现了 “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效益”。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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