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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遂川两地法院合力执结承揽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1-08-23 13:38: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敏)   8月23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与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通力合作,顺利执结一起涉及两地当事人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08年6月2日,万有方将其承建的遂川县泉江镇太盆移动基站土建工程施工任务转包给叶思源,双方签定了协议书约定工程款在中国移动公司遂川分公司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该基站土建工程施工按约定验收后,中国移动公司遂川分公司于2009年2月份验收合格并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了万有方,但其却迟迟不支付工程款给叶思源。叶思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万有方给付工程款16000元。遂川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叶思源的诉讼请求,但被告万有方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原告叶思源向遂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万有方现居住地在南昌市高新区,执行法官遂将此案移送至南昌市高新区法院执行。

    南昌市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到了被执行人万有方,要求其履行义务。万有方表示最近资金周转困难,能否通过法院与申请人叶思源商量分期分批支付。在了解被执行人万有方近况后,南昌市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当即与遂川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希望能够做通申请人的工作,以促成双方能够和解执行,尽快执结案件以提高执行效率。

    在两地法院执行法官的通力合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叶思源在领取到执行款后称:“真想不到你们法院办案时,所有的法院就像是一个法院,我以为没有希望的钱你们都帮我追回来了。”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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