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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审计 “老赖”被迫现形
发布时间:2011-08-16 15:55: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世宇)
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首次使用强制审计这一司法利器,对一合伙企业进行了强制审计,并通过审计发现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迫使“老赖”现了原形。
2008年10月,钱善德与黄云生、罗根其协商,决定共同经营玩具厂。经营至2009年7月26日,钱善德因故退伙,并与黄云生、罗根其签订了《解除合伙协议书》,约定钱善德的退伙款5万元在一年内由黄云生、罗根其付清。到期后,黄云生以玩具厂经营亏本为由拒付,钱善德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黄云生、罗根其连带返还钱善德退伙款5万元及利息。 2011年5月9日,钱善德向安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福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黄云生、罗根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黄云生、罗根其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二人表示经营困难,无履行能力,致使案件迟迟不能得到履行。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云生、罗根其经营的合伙玩具厂有财产可供执行。 2011年8月1日,安福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玩具厂进行了委托强制审计。审计发现玩具厂库存现金68969.20元,银行存款131895.07元,完全具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黄云生、罗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011年8月15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云生、罗根其当即支付申请人钱善德3万元,余款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付清。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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