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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法院能动司法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作者:张春民   发布时间:2011-08-11 08:55:39


   今年以来, 陕西省柞水县法院真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积极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历史使命,柞水法院努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树立为大局服务意识,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把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作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衡量司法公正社会效果的价值尺度,抓好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这个关键,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按照“以制度强管理、抓管理求实效”的原则,围绕服务保障审判中心工作,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力求实现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不断完善了审判管理机制、司法公开机制、执行工作机制和法院管理机制等,切实解决影响诉讼难、执行难的体制机制问题,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了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树立为人民司法理念,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深入把握农村实际情况,强化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法院始终把农村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发展点、完善点,走村入户,大力发扬亲民爱民调解办案方式,做平民法官;积极优化农村法制环境,送法下乡、下村、下组;倡导“无讼”传统法律文化,引导群众理性协商解决纠纷;增强打官司的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加深了解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做好普法宣传和司法便民工作

    该院立足于法庭内、法庭外“两个阵地”,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开展“五进”活动,进农村,服务新农村建设,进社区,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进企业,服务经济发展,进学校,呵护青少年成长,进军营,关注官兵生活。

    努力开展“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回应民声。该院建立了信访大厅,建立了院领导信访值班接待制度,建立了信访案件分解到庭、责任到人制度,坚决防止投诉变信访、初访成重访、基层再越级的情况发生,确保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知识专题学习。党组织中心组把党风廉政作为的每周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在周三的集体学习日组织全体干警集体学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六个不准”规定,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案件集中评查会议,法院党组成员、业务庭庭长、审监庭法官集中进行案件自查评议,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组织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有关知识测试和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知识测试等措施。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该法院以落实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六个不准”规定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

    (四)做好法院小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该院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出发点,把法院调解工作作为处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调解案件的首选途径,做好调解撤诉工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释法明理促进案结事了,做好法院小调解工作格局。

    该院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强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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