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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法院为七旬老妪追回四万元债权
发布时间:2011-08-10 14:35: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险峰 黄海军)
8月8日,七旬老奶奶秦祖应手持一张4万元的现金支票,喜出望外,逢人便称赞建始法院为她讨回了公道。
申请人秦祖应之子黄俊甫临终前将4万元欠条交给前妻的堂弟陈家庆,陈家庆将该款收回后尚未交付给黄俊甫,黄俊甫就病逝了。秦祖应得知这一情况后,追讨未果,便将陈家庆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人民币4万元。在诉讼过程中,陈家庆声称,黄俊甫生前欠他4万元债务,黄俊甫让他收回该笔欠款抵债,他收回欠款后,就把欠条销毁了。因此,他不同意返还该款项。由于陈家庆提出的这一主张没有证据证实,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后经法院调解,陈家庆应返还秦祖应4万元。 2011年6月22日,秦祖应向建始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陈家庆仍以诉讼中提出的黄俊甫生前欠他4万元债务为由拒不执行,而秦祖应为此天天在建始法院纠缠。执行法官查明,黄俊甫前妻也已病逝,陈家庆仍在黄俊甫前妻开设的经营部务工,该经营部现由黄俊甫之子、秦祖应之孙黄河负责经营。同时,执行法官还了解到,黄河曾在本案诉讼中为陈家庆作过证,奶孙俩为此产生矛盾;秦祖应与黄俊甫前妻婆媳不和,与陈家庆姐弟关系不好,黄河曾为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作过努力。在查明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心中有了底,决定召集各方人员协商,力求和解执行。 8月3日,秦祖应、陈家庆和黄河三方在建始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4万元标的款由黄河担保,于次日一次性履行完毕。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一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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