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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加强执行培训强化“六种能力”
发布时间:2011-08-05 15:47: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庆平 张太亮)   针对辖区法院执行队伍轮岗面大、队伍结构年轻化的现状,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秀山、彭水、石柱法院的执行干警,从执行工作理念与执行基本技能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力求增强执行干警职业修养与业务技能,提升执行能力。

    通过培训交流,执行干警认为,面对案多人少和职业压力,应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完善,加强自我的品格、意志、能力培养,把责任、良知、信心、毅力作为执行法官的基本品格,努力做一个执行精准、精通专业、知识渊博、世事洞明的执行员,不断加强职业修养和自我锤炼。不断提高收集分析运用执行信息、查找控制被执行财产、处分变价被执行财产、控制处置执行现场、加强与当事人交流沟通、整理卷宗内务等六种能力。要求以提出收集分析运用执行信息的能力为基础,以查找控制被执行财产能力为核心。

    该院还根据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结合近年来辖区法院请示、涉执信访、执行督办中碰到的常见执行业务问题,汇总下发了《执行实务常见问题研讨题纲》,提倡真学真懂真用,学以致用。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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