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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督查工作规范有力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1-07-12 17:15: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余祥鹏)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督查工作,通过制定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狠抓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3月,岑溪法院设立督查室,同时制定出台详实具体的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对督查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督查内容和方式、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和工作通报以及工作奖惩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的出台使督查工作步入制度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该院加强工作流程管理,促进督查工作走向规范化。该院严格按规定执行督查工作程序,在接到督办件后,院督查室迅速进行文件登记编号,根据来文内容和业务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呈送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立项登记,及时建立案件督办台账。后续程序均按照规定形式行文。整个办理程序结束后,按照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督办台账的结项登记,及时将材料收集整理并存档。 今年初,该院启动“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按照院领导督办要求,督查工作随后跟进。经过督查,全院涌现出大量有效的工作新机制,如各部门对调解工作的创新,办公室对每一位人员进行了定岗定职,明确了责任,刑庭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创新了庭前社会调查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制度、宣判时教育制度、审后帮教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创新措施。 据悉,自督查室成立以来,该院已对管理机制创新年工作、案件质量庭长点评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信息工作、落实2011年工作要点等五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取得进展。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督查工作责任制,规范督查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报告通报和优先办理等制度,落实督查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规范督查工作运行,促进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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