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搭建“五个平台” 多元化解矛盾
——山东单县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侧记 作者:陈希国 发布时间:2011-07-12 13:24:38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山东省单县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倾力搭建“五个平台”,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与融合,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纠纷,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单县法院陈文法院长如是说。 机构平台——设立综治维稳中心 单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综治委的牵头组织下,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综治维稳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对所有群众开放,一般由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返聘老法官和1名热心调解工作的司法局干部坐班,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必要时邀请妇联、基层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对前来起诉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纠纷当事人,法院立案庭向其介绍综治维稳调解中心“重传统、讲民俗、高效快捷”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免费的诉前调解解决纠纷。通过“三级联调”梯级过滤后未能解决的纠纷,也疏通引导到“综治维稳调解中心”化解。 合力平台——依靠党委领导 单县法院积极向县委汇报,制订了《关于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由县委、县政府两办进行了转发,并分别与县司法局、总工会、妇联、教育局、卫生局、供电公司等七个单位会商,分别制定了以“综治维稳调解中心”为平台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形成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合力。工作中,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有针对性地将上述单位纳入调解中心,共同应对和化解纠纷,特别对涉及企业破产、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群体纠纷或集团诉讼,共同制定排查、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预案,超前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引导平台——积极加强宣传 单县法院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加大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使群众了解非诉调解的迅速、经济、简便的优势。工作中,通过介绍仲裁、协商、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引导群众权衡利弊、逐步认同,从而形成正确、理性的解决纠纷观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单县电视台对单县法院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很多当事人主动到法院诉前调解室要求调解纠纷。单县黄岗镇的张某主动到法院请求调解其与曹某的财产纠纷,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张某和曹某财产纠纷一案以圆满调解结案,事后,张某向单县法院赠送“公正执法办案耐心调解为民”的锦旗,并由衷感叹地说:“自己惹上了官司后,觉得很丢面子,以为法院会判我怎么着,但是没想到官司能这样顺利调解结了,我们双方都很满意”。 互动平台——强化联系沟通 单县法院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横向联系,实现了优势互补,有效推进了矛盾纠纷的解决。日前,该院适时将某医疗纠纷案引入到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室与卫生局通力配合,邀请部分医学专家参与对案件“会诊”,从法律角度、医学角度进行耐心讲解,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相关法律和医学知识,利用社会的公序良俗等普通民众的价值观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不到一周的时间,双方就达成了协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障平台——发挥自身优势 该院充分利用自身熟悉法律的优势,对民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咨询和答复。在乡镇设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办公室,由综治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民政、土管所、青年团、妇联等组成。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业务优势,加大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发挥。今年以来,该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60余件,帮助民调人员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50余次。同时,紧紧依托司法职能,加大对多元调解的支持保障力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调协议,依法确认法律效力;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及时纳入诉讼渠道依法妥善处理,确保各类纠纷在“自治-调解-裁判”的递进渠道内解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