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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信访不再“无回音”
发布时间:2012-06-28 15:41: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童秋霞)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正确对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该院出台的《信访首问负责制》,明确了接访人的责任,规范了信访处理的程序,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以往的接访工作中,实行院长集中接访制,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在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后把接访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庭室,然后再由各分管副院长进行督办。信访群众要了解信访问题的进展情况就要等待逐级的办理答复,导致信访办理周期长,承办人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为了有效克服这种现象,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缩短信访人等待的时间,该院在原有信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由最初受理的接访人直接进行督办,各涉访庭室直接对最初受理的接访人负责的制度。最初受理的接访人与信访人预约答复时间,信访人一般不与案件信访承办人直接对话,避免信访人的过激情绪,减少矛盾冲突和。此举使该院的的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接访、受理、承办、答复等一系列程序更趋规范,有效杜绝了“有来声无回音”的现象,由“正在办理”转变为“限期答复”,有效地保护了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极大提升了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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