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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个承诺
——云南省会泽法院主动办理代表建议二三事
作者:区鸿雁 姜光鑫   发布时间:2011-07-08 10:55:54


    “法院领导进村‘大接访’仅仅是一个载体,其实质是在思想上摆正‘公仆’和‘主人’的位置,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在今年的云南省会泽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会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玮如是说。一年后,得知该院实现了涉诉信访总量“零增长”的新闻,我们走进地处山区的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了解这个承诺的情况时,丁玮如是说。

    百元以下诉讼费全免了

    在2009年的会泽县“两会”上,丁玮宣布从当年3月1日起,会泽法院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诉讼费100元以下的免收。这一全国率先“破规”措施,再次减轻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成本。

    36岁的黄女士是会泽县大海乡坪箐村人,她没花一分钱就打赢了官司。3月16日,她从家里走了1个半小时的山路后,又转车来到会泽法院,将自己同居10年的男友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当日,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就这样,从立案到拿到调解书,黄女士没有向法院交纳一分钱。

    “咋个打官司都不收钱?”黄女士感到纳闷。会泽法院负责立案的法官解释说,按照诉讼费交费办法计算,她的案子应该收取诉讼费100元。为保障那些贫困的老百姓能够打得起官司,会泽法院从今年3月起,就对诉讼费100元以下的案子实行免收。“这既减少大家的诉讼成本,也是提倡大家要运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纠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出台100元以下诉讼费实行免收的举措,初衷就是降低诉讼门槛,帮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老百姓拥有平等的诉诸司法的能力和途径。会泽法院结合地域实际,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出资12万元设立司法救助资金。

    因为降低了诉讼门槛,减少了诉讼风险,这会让一些明知无理或胜诉把握不大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案件数量将有可能大幅上升,同时较高的诉讼成本支出也将导致这部分案件入不敷出,极大加剧办案经费的紧张。面对社会各界质疑,丁玮院长笑着阐释。

    “法院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让当事人感受到法的威严,法院的公平,法官的亲切,消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提高司法公信力,从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会泽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宏的一席话振聋发聩。

    未雨绸缪春来早

    2009年初,丁玮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反映法官在办理涉诉案件方面的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建议,庄严承诺:我们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面对群众的‘窗口工程’,当作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减压阀’和‘灭火器’,切实抓好。

    同年3月20日,会泽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行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现“三有”,即有专门的信访机构,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接待场所,确保涉诉信访工作的需要;4月22日,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方案》,对近年来审理的各类案件,深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做到不疏漏一件、不缺漏一人,做到情况清楚、动机知晓、动向掌握,将可能出现的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6月,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创造性地采取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和“专家会诊”、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棘手问题,推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与群众“零距离”

    “我的那件案子多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天会泽法院的院长下乡来接访,我去找他们反映反映。”当邻居问起朱老汉去乡政府做什么时,他这样回答。原来,老朱前几天在村委会门口看到法院张贴的院长下乡大接访公告,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赶来找院长反映情况。  

    2001年7月13日,朱老汉因交通事故造成双腿残疾,并需安装假肢。后法院判决被告颜某赔偿其医疗等费用250864.13元。案件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颜某外出避债,长期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朱老汉的权利无法兑现。为此,申请人老朱多次上访要求解决案件执行问题。  

    在法院院长下乡大接访活动的现场,老朱反映的问题得到了院长丁玮的重视。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一方面法院千方百计通过公告、驻昆办等各种线索寻找被执行人,争取案件早日得到执结;另一方面也不忘朱老汉的生活困难,不断对他给予人文关怀,力所能及帮助他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逢重大节日,院领导还亲自带队到他家中进行物质和精神安慰,鼓励他振作起来,正确面对磨难和挫折,把磨难当生活中的试金石。这些很让朱老汉感动,他也同意对案件暂时中止执行,等车主有钱后再执行。

    去年以来,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会泽法院又对院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行业务庭长轮流到信访窗口接待群众来访的新办法,刑庭、民庭等审判业务庭的庭长,每人要轮流到信访窗口“坐镇”值班,并与立案庭的法官搭配,连续接待来访群众一周。此外,信访人要求庭长、承办人接访的,还要由承办庭领导、承办人与立案庭信访人员共同接访当事人,改变了过去办案法官不接待信访,信访法官不办案的格局,提高了初访的接谈息访率,也由此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信访、上访案件,奏响了一曲和谐的乐章。截至目前,由该院负责办理的30余件重信重访案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变“信访”为“信任”

    “等待8年了,还是法院让我看到了希望……”信访接待室里大声嚎哭的上访老户代某满脸泪水,接过法官递来的1500元救助基金后,代某更激动得连声道谢,并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处理相关事宜。

    1998年3月16日,会泽县某单位的代某请假探亲后,一直未回单位上班的他先后发了3份电报称其医病,要求病退,但是没有提供在何处医治。单位鉴于与其联系不上,于1999年4月29日在《云南日报》登报公告称:“限代某一个月内返回单位,否则将按自动离职处理。”代某在同年5月5日见到报纸后未回单位,只发了个电报要求退休。2001年6月8日,单位以文件形式解除与代某的劳动合同。  

    同年6月14日文件送达后,代某依法向会泽县劳动局申请仲裁。2007年9月6日,会泽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维持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并补充裁决由单位补缴代某之前的社会保险费,补发11个月的生活费。接仲裁裁决后,代某向法院起诉,因代某不能举证证明其请假医病,也未能提供相关医疗单据,同时认可登报事宜明知和未回单位的事实,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代某的诉讼请求。2002年5月,代某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于2002年6月16日作出了驳回申诉决定。随后,代某开始了不断的越级上访、进京上访之路。

    尽管法院多次接待老代,耐心听取他的意见和要求,悉心做好释明和息访工作,并积极与有关部门会商会办,研究解决方案。法院领导也曾数次带领办案人员来到代某的家中,耐心地做疏导工作,详细阐释相关的法律规定。但他始终心结未解,坚持要求恢复工作,并要求报销医药费76万,解决吃住等问题。这些无理要求使得法院的努力一次次陷入僵局。

    在具体处理信访案件中,会泽法院梳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诉求合理的及时处理落实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到位;生活困难的关心帮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力求化“信访”为“信任”,让上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大力实行人文关怀,从“重民生、促和谐”的角度,推动落实社会执行救助制度。相关政策有规定的,不折不扣地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位;没有政策规定或政策不完善的,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措施,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法院还拿出大量资金救助困难当事人,使他们感受到温暖,坚定生活的信念,力促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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