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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法院商事审判多措并举化解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11-06-30 17:42: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西磊 何利军)
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做实做细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力争每起案件都案结事了。该院民二庭成立两年来,商事案件调撤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未出现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该院把克服“衙门”作风作为审判作风建设的突破口,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把“司法为民,热情服务”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避免当事人对案件的审判活动产生怀疑而情绪激动,激化矛盾,酿成信访案件。 把全部庭审活动向社会公开,从送达文书、庭前调解、外出调查、开庭审理到宣判均公开进行,让当事人清楚明白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避免当事人对法官产生怀疑,增强审判活动的公信度。 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和办案规则,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尽可能把调解作为首要的结案方式,减少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在判决后,对意见较大、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和判决依据,争取他们对法院判决的理解和认可。对确实不服判决的引导进入二审程序,避免当事人缠诉乱访。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稳控工作,尽量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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