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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赖处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11-06-30 16:37: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江承聪)   日前,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被执行人田孟西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此案的执行在当地影响甚大,为以后顺利开展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9年3月20日,田维友、宋银端向镇雄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田孟西给付赡养费。经过审理,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决由田孟西自2009年4月1日起,每月给付田维友、宋银端赡养费100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田孟西拒不履行。田维友、宋银端遂向镇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镇雄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人员前往执行,但田孟西见到法院干警或者是车辆便立即躲开,对其妻杨正端多次做思想工作也无效果。为了切实解决80多岁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也为了消除这类案件在当地带来的消极影响,执行法官走访后,发现田孟西偶尔会在家里,但是一有风吹草动就躲起来。

    2011年6月28日,通过多方调查了解,确定田孟西在家,执行法官随即火速赶到其家中,田孟西听见狗叫,从后门跑出,准备逃跑,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执行法官逮个正着。在随后的问话中,其仍态度强硬不端,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影响极坏,遂经请示后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次日,田孟西家属将应给付的执行款项及其在拘留所写下的悔过书一并交到法院,其妻杨正端及其子均愿意为其担保,表示以后将按时给付赡养费,希望法院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之后,执行法官根据田孟西的表现,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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