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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老赖被依法搜查
发布时间:2011-06-29 10:39: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颜汉高)   6月27日晚2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法官及法警10人,驱车前往田州镇兴城村被执行人何庆文家,利用夜晚突然出击,通过依法采取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何庆文交纳8000元。

    2008年9月22日,申请人黄美霞、陈中元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向田阳县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标的26.29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令,限被执行人于执行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也未履行义务,该案进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只要被执行人在三年内赔偿11万元(不含在该案审理前已支付的1.6万元),其余自动放弃。同年12月24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何庆、何应文、李美松共欠赔偿款26.295万元(含在该案审理前已支付的1.6万元),限于调解当日支付3万元给申请人黄美霞、陈中元;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何庆、何应文、李美松于2010年5月底前给付赔偿款8万元,余下欠款13.939万元自动放弃。但被执行人除当场履行3万元外,尚欠款项未按和解内容履行义务。2010年申请人黄美霞、陈中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确定的内容执行。被执行人何庆、何应文、李美松一家三口,均系成年人,劳动能力强,每年种冬菜有几万元的收入,还有楼房等财产,完全有履行能力,而为了逃避赔偿,故意将财产转移,法院多次依法搜查均一无所得。

    6月27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到被执行人的住处执行,但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不见。为了使该案有效执行,当日夜晚20时许,田阳县法院出动执行法官及法警,驱车到何庆文家。见到法官到来,何庆文还冲出后门欲越过围墙逃跑,被守在后门的法警堵住,只好乖乖回到屋内,但坚持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法官遂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住处进行搜查,被执行人何庆文被迫现场交纳现金8000元,并承认了错误。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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