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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起纠纷 六旬儿子申请执行八旬老母
发布时间:2011-06-27 15:04: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泓毓)   六旬儿子和八旬老母亲发生了纠纷,儿子一气之下来到法院申请执行自己的母亲。6月27日,经过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的耐心调解,张全原谅了母亲,并撤回了执行申请。

    张全是获嘉县徐营镇人,姊妹四个,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张全的父亲原来在外地工作,退休后回家和母亲一起居住。去年年底,因为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姊妹几个的意见不统一,父亲和母亲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调解,姊妹四个轮流照顾父母,轮班人员的生活费用由张全从父亲的工资存折中支出,两位老人平时看病的费用也由张全从这个工资存折中支出。如果工资存折上面的款不够支付两位老人的医疗费,则由四个子女均摊。之后,两位老人将存折交给了张全。但张全仅仅领了一个月的退休工资,就被自己的母亲截留了。无奈,张全来到获嘉县人民法院,对自己的母亲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获嘉县法院执行局接到张全的申请执行书以后,当天找到其母亲做思想工作。同时,又耐心地和张全进行沟通,劝他考虑母子之间的亲情,不要做过激的事和说过激的话。考虑到张全的母亲年事已高,身体不太好,法官回避了她被申请强制执行的事,让她的思想慢慢有所转变,并让几个女儿做她的思想工作。一周之后,老人主动把存折交给了儿子。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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