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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继承一亩半地 高龄兄弟苦争三年
发布时间:2011-06-22 14:59: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龚向东)   6月2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起长达3年的继承纠纷案。在法官及乡、村干部持续9个小时的努力下,两位同胞兄弟李平(84岁)与李军(72岁)就继承母亲遗产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李平与被告李军继承纠纷一案,安阳县法院于2008年9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各继承其母亲去世前承包的1.5亩责任田的一半,被告李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大方地0.75亩让于原告李平承包经营。被告李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但被告人李军始终不履行自己的义务。2009年7月1日,原告李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先后14次找到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乡村干部也先后多次进行和解。申请人李平不考虑责任田执行后能否耕种,只认“死理”,强力要求尽快执行,并多次找相关部门上访。

    6月21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同乡村干部再次来到执行现场,分为两组分别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苦”,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15时许,两位老人同意和解结案。签下和解协议后,法官未顾得上吃午饭,又同双方当事人来到争议责任田进行了分割。17时许,案件全部手续办结,一起长达3年的纠纷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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