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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宣传一面旗
——记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宣传能手林荣先
作者:黄健   发布时间:2011-06-15 10:18:59


    2011年2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党建工作会议上,共产党员、那坡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林荣先同志被授予“201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这是林荣先同志荣获的又一次省级荣誉。

    林荣先同志于200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政治坚定 业务水平高

    林荣先同志是一名具有16年党龄的中年干部,始终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三个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为那坡县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后勤保障和优质服务,法院也因此连续多年受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奖励,获得先进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记三等功。

    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他丝毫不放松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他利用网络等学习平台不断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注重在学习中加强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争做“复合型”人才,争当“学习型”干警。2002年,他考入四川大学法学系学习,白天忙于工作,他就利用晚上和业余时间,全身心投入学习,通过两年的艰苦努力,修完了全部课程,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

模范带头 作风优良

    林荣先同志深知,群众对党的印象是从党员身上获得的,作为党员就应当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他时时牢记党的宗旨,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11年来,他每天早来晚走,细小工作事事抢着干。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向老同志、年轻人请教,工作不虚假,不浮夸。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当好领导的助手。

    他勤于学习,刻苦钻研,购买法律书籍和订阅多种报刊,认真学习钻研有关法律法规和法院业务知识,不断熟悉和掌握法院调研信息工作的基本方法、编发程序等;注意收集各报刊上宣传法院工作的好文章及材料,揣摩学习法院调研信息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摸索开展法院调研信息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他勤于动手,多写多练。多年来,除了正常的上班时间外,他还利用工作之余,及时把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报道价值的案件等,用文字记录下来,用相机拍摄下来。同时,他还积极参与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一些理论文章和调研文章。

    他淡薄名利,辛勤笔耕,乐在其中。写文章是一项辛苦费神的事,有时为了写好一篇文章,他连吃饭、睡在床上都在苦苦思索和反复推敲,甚至熬到三更半夜。但是,他无怨无悔、甘于清贫、乐于笔耕,发挥自己的特长大力宣传法院。2010年5月17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举行新审判搂落成启用和揭牌仪式,广西区高院行装处处长彭久玉,百色市委常委、市政法委韦瑞灵书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丁山院长、张晓耕副院长等区、市领导和县政府蒋正辉县长、县政协苏立孟主席等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白天,林荣先忙前忙后录像、摄像和接待,晚上立即加班撰写信息稿件,直到半夜十二点钟才撰写上报完毕。第二天(即5月18日),国内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这个事件。由于信息上报及时,得到了市中院、区高院的肯定和表扬。

    林荣先同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并对贫困村、贫困学生给予支持帮助。2010年来,他共捐款200元给贫困村屯修建公路、水池等,捐款100元给贫困学生交学杂费,以朴实的行动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爱岗敬业 成绩突出

    法院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管理全局,做好服务的重要任务。尽管那坡县人民法院干警人数相对较少,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哪一个环节做不好都会直接影响法院的整体工作。自2000年以来,他就一直从事文秘的调研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工作任务重,但林荣先同志认为自己身为共产党员,就应该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此,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从不叫累叫苦,总是主动自觉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勤于思考,善于动脑,经常从千头万绪的繁杂工作中找准处理各类问题的突破口,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多年来他所拟办的各类文件,基本都达到了办理及时、分类合理、意见明确。

    林荣先同志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拟办、上报各种材料和文件,抓好文秘管理工作,为全院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尽职尽责,做好后勤保障,办公效率不断提高。同时,抓好内外协调关系,确保了法院工作高效运转。党组在制定决策和决策落实过程中,涉及到部门之间、上下之间、里外之间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对内联络涉及职能配置、利益关系调整等,对外联络则涉及有机整合内外监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法院良好形象的展示等,他都与其他部门充分协调,以赢得配合与支持,在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等方面达到了理想效果,11年来未出现任何失误。

    林荣先同志喜欢新闻写作,热爱调研信息工作,积极为法院的宣传工作献计出力。他负责编发本院的信息、简报工作,将比较有分量的信息、新闻稿件向上级法院和各级新闻媒体推荐。他认真审阅每篇来稿,逐字逐句地进行修改,使每期的内容既突出法院的工作,又能合乎党的方针政策。同时,他还经常为信息员们讲解写作方法,当面修改信息员的稿件,并详细讲解稿件被删改的原因。2010年,他共编印法院工作简报10期,法院信息33期,出版板报3版,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上刊发法制作品162篇次(不含合写稿件)。在他的带动下,该院有43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上刊发法制作品466篇次,吕若冰同志写的一篇通讯荣获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该院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连年名列全市法院第一名。

    林荣先同志在办公室工作,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然而,他却以朴实的行动书写了不平凡的华章。2002年4月,论文《浅谈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荣获《二十一世纪之路》优秀学术论文成果特等奖。2004年10月,论文《边远山区法院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思考》荣获广西法院系统优秀调研论文成果三等奖。2008年2月,调研论文《那坡县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调查与思考》、《基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思考》荣获第百色市法院系统优秀调研论文成果三等奖。特别是2007年10月,他写的散文《祖国颂》和调研论文《那坡县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调查与思考》参加第七届“新世纪之声·和谐中国”(伯和杯)征文活动分别荣获金奖和银奖,被邀请到北京参加表彰大会,11月1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上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自2000年以来,他连年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连续11年被评为百色市法院系统调研宣传先进个人,被评为百色市政法系统调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次;先后16次被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评为优秀通讯员;被百色市中院嘉奖一次;被百色市中院和百色市综治委、百色市人事局分别记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两次,并记三等功一次。

    林荣先,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谱写着一曲曲法院的颂歌,既宣传了法律,宣传了法院,又提高了法院的知名度,不愧为文秘宣传工作的一面旗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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