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志敏)
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受理了一起被执行人曹某隐匿财产,并将执行法官的电话存为“黑名单”拒绝接听的案件。
被执行人曹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原系夫妻,曹某2009年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六岁的婚生子随张某一起生活,曹某每月给付抚养费五百元至其十八周岁;婚后共同财产楼房一套归张某居住使用,该楼房所欠的按揭贷款由曹某负责偿还。调解协议生效后,曹某未按期履行相应义务,张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截止到2011年5月底,以曹某为被执行人的未实际执结案件达5件,其中2件是张某申请曹某给付抚养费的、3件是张某申请曹某返还不当得利(即偿还三期楼房按揭贷款)的,案件执行标的总额为一万四千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了解确定被执行人曹某有履行能力,随即多次开展工作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均未取得成效。与此同时,曹某隐匿财产使自己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并将执行法官的电话存为黑名单拒绝接听。执行法官按规定报经领导审批后,对被执行人曹某依法适用拘留15天和罚款一万元的措施。曹某的家人在其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就将案款交到了法院,5件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提前解除拘留后,曹某随即将罚款一万元如数交到法院,并对自己当初的行为表示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