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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5天执结18件KTV音乐侵权系列案
发布时间:2011-06-08 16:17: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幸川杰)   “感谢法院的迅速执行,现在我们再不用担心音乐作品被侵权了!”6月8日上午,拿到10余万元执行款的北京天语公司和中音传播公司,由衷赞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率。

    据了解,2009年底,华研国际音乐股份公司授权的北京天语公司和福茂唱片音乐股份公司授权的中音传播公司,发现重庆市万州区部分酒吧KTV经营者对其拥有的音乐电视作品存在侵权行为,遂进行维权活动,并于2010年诉至重庆二中院要求赔偿。这18件系列案经过审理后,法院于2010年底判决纽曼大酒吧等四家KTV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的33首侵权作品,并赔偿损失共计100250元。

    判决生效后,各侵权经营者并未及时履行义务,两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立即对四家KTV经营者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慑于法律的威严,四家KTV经营者主动删除了侵权作品并交纳了赔偿款。从受理立案到全部执结,前后仅5天。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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