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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和供暖费执行案件执行困难成因及对策
作者:马家欣 李卫华 发布时间:2011-05-24 15:44:15
2010年,延庆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物业费、供暖费执行案件所占比例近10%,该院调研认为造成此类案件执行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被执行人信息不详。许多执行依据中的被执行人信息只有住址,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不详就无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给执行工作增加难度。二是被执行人不在该住址居住。主要有三种情形:该住址房屋空置,有些被执行人在其他区县或在本县农村居住;工作日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在单位上班;被执行人将该房屋出租。三是被执行人因对物业、供暖服务不满意而有抵触情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四是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不出庭参加应诉,拒收法律文书等做法,裁判文书或执行通知书就不生效。 针对此类案件原因,该院建议:一是与立案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在执行立案时获取被执行人详细信息,无法获取的,执行局由专人到公安机关查证,确保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明确。二是建议物业、供暖部门签订物业及供暖合同时登记业主的具体身份信息;物业、供暖服务确实存在问题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纠纷。三是针对被执行人不在该住址居住的三种情况,集中组织夜间执行与周末加班执行活动。四是寓教于执,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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