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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成功执结集资纠纷案追回22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1-05-19 10:41: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丽 李建)   4月19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集资纠纷案件。

    贾玉铭、任新敏,新野县城关镇人。2003年2月至8月,新野县汉华酒业有限公司急需资金,向二人借款,二人以集资形式投入企业营运。后因家庭需要退资,引发诉讼。2004年11月,此案二申请人申请执行。因汉华酒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此案中止。

    2006年4月19日,新野县汉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零价”转让给华兴酒精公司。二申请人于2010年11月申请恢复执行,新野县法院裁定追加第三人新野华兴酒精公司为被执行人,但华兴酒精公司以与己无关为由拒不执行。

    执行人员通过地税部门查询到华兴酒精公司有几个账户,遂往返于各银行之间,终于发现其在农业银行账户中有一百多万,于是立即将账户冻结,并告知其再不还款就准备罚款。华兴酒精公司迫于法律的威慑,陆续将欠二申请人的14万本金与8万多利息付清。

    二申请人接到22万多元执行款,拉着执行法官的手,含着泪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追讨回养老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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