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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竞争大打出手 法院调解笑泯冤仇
发布时间:2011-05-12 09:47: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仕芳)   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两保险业务员为争抢客户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被告林飞当庭赔偿原告刘霞(女)医疗费、交通费及摩托车修理费共计261.9元,原、被告及各自公司前来旁听的同事愉悦地离开法院,笑泯竞业导致的一段冤仇。

    刘霞与林飞原均为甲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三年前林飞跳槽到乙保险公司。因两人同在一地工作,林飞一直怀疑刘霞在挖其客户,并称听闻刘霞在客户面前说乙公司的诸多不是,影响其公司的声誉和其业务的开展。2010年9月6日上午,刘霞骑摩托车前往县城,在路上遇到林飞,林飞打招呼要求刘霞停车讲清事情,刘霞没有停车,于是林飞追上并将刘霞用力推搡,摩托也因此倒在地上。事发后,刘霞立即报警,林飞经派出所几次传唤调处一直不再露面。刘霞于当日到医院就诊伤情并向公司汇报此事,公司派员进行调解,林飞也不露面。在此之下,刘霞向法院起诉要求林飞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摩托修理费等共计746.9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林飞仍是找借口拖延不来应诉,于是法官驱车四十公里山路通过村干部找到林飞家,将开庭传票送达给林飞。开庭当天,刘霞所在的甲公司和林飞所在的乙公司部分同事也前来旁听。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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