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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坚决杜绝虚假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案
发布时间:2011-05-09 14:34: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研)
今年3月以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死亡申请的案件激增,截止4月30日,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62起。为做好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杜绝骗领孤儿生活费现象的出现,该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加大建议力度,形成孤儿认定机制。法院应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建议民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查收集资料,发挥基层力量,先由村居委会核实,乡镇审核,再由民政部门确认,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尽可能在诉讼之外将孤儿认定工作做好,对于确实难以认定孤儿身份的未成年人,再申请宣告其父母失踪或死亡。 严格立案审查,防范虚假申请案件。立案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或派出所出具的下落不明满两年或四年证明,证明不仅要加盖印章,还要有证明人签字并加按手印,防止证明人做虚假证明。接受申请后,要到被申请人所在村居张贴通告,鼓励亲戚朋友以及同村居民与被申请人联系,或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检举揭发事实,确保不立虚假案件。 加大审理工作,统一裁判标准尺度。法官要主动调查证据,认真查清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原因、时间,尽可能让申请人提供证人当庭作证,必要时要到当地进行走访调查,查明被申请人是否真正下落不明。统一审查标准,成立专门合议庭审理该类案件。加强公告工作,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要在媒体上发布。 发挥基层作用,谨防关联案件发生。主动与当地民调员、协助执行员联络,利用当地社会资源,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监护人确认工作。认真审查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申请,待被申请人宣告失踪、死亡后,积极与乡镇部门联合做好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工作和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继承工作,防止引发关联案件。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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