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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法院:特别的爱给送给贫困孤儿
发布时间:2012-05-31 11:15: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陀枫 梁玉婷)   “小朋友,你们叫什么名字?”“爸爸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呀?”“妈妈呢?”“旁边这位是你们什么人呀?”……这是2012年4月的一天,在广西省容县杨村镇平贯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法官与孤儿黄兰、黄小小、黄军(均为化名)的一次对话。

  2002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便离家出走,年幼的黄兰、黄小小和黄军兄妹三人不得已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僧多粥少,生活一直过得很拮据。闻之国家对孤儿有补助政策,爷爷遂以黄兰、黄小小、黄军兄妹三人的名义向法院提交了宣告黄兰兄妹三人母亲失踪的申请书。为核实材料,法官翻山越岭,调查取证,盼的就是快速查明情况,发出公告,依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为孤儿黄兰兄妹三人出具宣告他们母亲失踪的判决书,使得他们可以依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每人每月600元的孤儿基本生活费。

  今年1至5月份,广西容县法院受理的类似黄兰兄妹双亲一方去世,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向法院提交宣告失踪申请书的案件就有215多件。刚开始,宣告失踪案件的异常增多,使法官们感到很困惑,后来深入了解案情得知,民政部、财政部自2010年1月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可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亲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辖区内孤儿的监护人获知这种情况后,大都着手为孤儿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以此来改善或提高孤儿的生活条件。

  为了帮助孤儿解决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容县人民法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并从各业务庭抽出多名法官专门负责此类宣告失踪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98%以上的孤儿情况大致一样,父母亲都是在打工中相识或是经人介绍相识的,母亲大多是外乡人,跟随父亲回到容县农村生活,养儿育女。他们有的甚至没有一纸婚书,也没有按照农村习俗摆过过门酒。母亲在他们的父亲去世后,由于难以忍受异乡贫苦的生活等等原因,便撇下他们远走他乡,再也没有出现过,他们都是随爷爷奶奶或者叔伯一起生活。为了使孤儿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也避免有人浑水摸鱼,负责此类案件的法官们不怕山高路远,每办理一件宣告失踪案件都亲自下乡入村到当地走访当事人、村委会、乡政府,核实孤儿的身份,孤儿父母亲的情况,确保发出的每一份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都是合法有效的。在与孤儿交流时,法官们不忘从生活上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心,主动倾听孩子的心声,辨析孩子苦恼,引导他们如何面对不幸与挫折,积极乐观地对待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提升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效能感,重塑对世界和生活的认知结构,引导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希望他们明天能成为社会的栋梁人才。

  目前,该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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