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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坚持“阳光执行”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发布时间:2011-05-06 16:13: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莹)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树立法律权威的突破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以公开树形象”,大力实施“阳光执行”。今年1-4月,该院执行和解案件61件,执结标的金额384.5357万元。

    港北法院倡导温情司法,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误解,达成谅解,直至自动履行。针对辖区农村人口的地域特点,对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的案件,加强与村委、申请执行人等联系,一旦得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的下落,立即出动执行。

    该院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管理体系,对执限进行实时监控,在“时间”上杜绝超执限,确保顺利执行。同时,针对重大疑难案件,院领导与执行局长亲自到现场指挥,和干警们一道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还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确保案件按时办结。实行案款分离制度,坚决杜绝与当事人吃喝的现象。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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