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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章出事故 受伤乘客能否主张精神赔偿
作者:潘家旻   发布时间:2011-04-29 09:32:33


    问:4月22日,由于我乘坐的出租车司机一时大意,在途中与别的车相撞,结果害我受伤住院。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该出租车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谈及赔偿时,我要求司机予以支付3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司机说我作为出租车乘客,双方存在的是客运合同关系,不存在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说。请问,他说的有道理么?

    答:该出租车司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首先,出租车司机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的行为,既是侵权行为,也是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竟合的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有关规定,完全可以要求侵权人即该司机承担侵权责任,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作者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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