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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数十电话委托执行交通事故赔偿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2-12-24 16:33:46
本网讯(张娟)
虽然从未与申请人钱飞和被执行人孙丁见过面,但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近日却通过数十个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执结了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9月10日19时许,申请人钱飞驾驶浙D35080号轿车途经诸暨市浣东街道下章村地方,与被执行人孙丁驾驶的赣G62593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刮擦,造成浙D35080号轿车乘坐人及钱飞等人受伤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钱飞被送往诸暨市人民医院治疗,伤势经诊断为右股骨内侧髁骨折、多处挫裂伤、共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5624.69元。2011年11月16日,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钱飞应承担事故70%的主要责任,孙丁应承担事故的30%次要责任。2012年6月21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丁赔偿钱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446.22元。判决生效后,钱飞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诸暨法院依法提取了出事后孙丁交到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保证金8000元。由于被执行人孙丁系江西省德安县人,主要财产所在地也在德安,致使该案余款6446.22元迟迟不能执结,2012年12月1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委托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 德安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此起委托执行案后,当天就驱车前往距县城几十公里的孙丁住处,通过当地村委会找到其母亲,获悉孙丁一直在外地打工,不知其详细住址,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找到了孙丁留给其母亲的电话号码。执行法官返回县城后,第二天又通过银行查帐的方式发现了孙丁在农行有一笔2300元的存款,执行法官依法进行了划拨,接着又根据孙丁母亲提供的电话号码,执行法官与孙丁取得了联系,孙丁开始以自己在外靠帮人打工谋生,实在无力承担该笔赔偿款为由挂断电话,但执行法官并不气馁,接连几天不断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孙丁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地开导并告知其申请执行人钱飞现在因车祸身体受伤,生活困难,希望其能够换位思考,积极履行义务,同时也严肃地告知了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 近日,孙丁终于被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和人性化的执行工作态度所折服,主动向其务工单位提前借支4300元工资款汇入了诸暨市人民法院提供的账号。德安县法院以公正司法的良好工作态度、高效人性化的工作效率赢得了浙江兄弟法院的好评。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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