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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农田产量低心疑他人 刀割药喷毁作物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3-18 16:14: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施展 杨小英)   长势良好的庄稼,一夜之间莫名被毁。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造成6万余元经济损失,农户欲哭无泪。几个月之后,终于真相大白,伸出黑手的是本村的村民林楷。原来,林楷认为自己家的农田产量低,是别人在故意破坏,为泄愤疯狂作案。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林楷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楷认为自己家的农田产量低是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为了泄愤,其于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间,采取喷施除草剂、刀割等手段作案数十次,破坏同村多名农户家的水稻、麦子等农作物,造成经济损失合计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

    2010年9月28日凌晨,被告人林楷作案时当场被抓获,其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

    庭审中,被告人林楷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损失价值评估不合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楷为泄私愤,损坏他人农作物,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楷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楷主动交代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其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造成经济损失达6万余元且未进行赔偿,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关于林楷提出的损失价值评估不合理的辩解意见,本案所涉损失均经相关部门评估鉴定,并向被告人告知,符合法律要求,该评估鉴定结论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被告人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综上,遂作出前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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