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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本合情 非法侵宅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03-14 09:07: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徐辉)
因讨要工资款未果,夜里竟闯进包工头家中砸物品毁坏财物,3月1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陈海靖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现年33岁的被告人陈海靖系安阳县西部农民,初中文化程度,其曾跟着本村包工头李军下过工地。工程结束后,由于被告人陈海靖未拿到工钱,对包工头李军一直怀恨在心。2010年10月9日晚22时许,被告人陈海靖为讨要工资擅自进入李军家,先用砖将李家的狗后腿砸伤,又用铁尖钎将西屋两个窗户上的24块玻璃砸碎后离去。李军报警后,陈海靖再次进入其家,用菜刀将西屋外间的两块立柜玻璃砍碎,又用小镢头朝西屋里间电视屏幕上砸了三、四下。次日,被告人陈海靖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安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204.2元。同年10月16日,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取得了受害人李军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海靖未经他人同意,擅自闯入他人家中,毁坏他人财物,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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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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