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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纠纷侵入他人住宅 两男子被依法判处拘役
发布时间:2011-07-11 16:25: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迟宇翔 胡晓瑜 张华)
河南省太康县某村两男子因日常琐事纠纷跟同村村民大打出手,甚至侵入对方家中打砸,严重的威胁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最终两名男子被太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0年12月20日凌晨三时许,被告人王东风、王自中伙同王某、郭某(二人均另案处理)非法侵入同村村民王某家中,将王某、冯某、冯某某打伤,并将王某家中水桶等弄坏。经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王某、冯某、冯某某等三人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已自行和解,被害人王某等人不再要求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东风、王自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起,被害方存在一定过错,且案发后被告人王东风、王自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王东风、王自中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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