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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屁股摸不得 小纠纷引来人伤车被砸
发布时间:2011-10-14 16:40: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丽 何霞)   10月13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赵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赵建(外号“老虎”), 新野县城关镇人。2011年4月24日晚,被告人赵建和赵静等人在新野县朝阳路北侧一饭店吃饭时,两人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后被人劝开,被告人赵建怀恨在心。当晚9时许,被告人赵建伙同他人窜到新野县樊集乡赵静家,将其家门砸开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停放在一楼客厅内的豫R0E770红色五菱面包车的前后挡风玻璃砸碎。经鉴定,赵静的伤情为轻微伤,赵静被砸毁面包车价值460元。案发后,被告人赵建赔偿赵静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  

    被告人赵建于2011年5月3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建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赵建犯罪以后主动投案,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未能如实供述其所知的同案犯,不能认定为自首,以上情节,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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