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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法院针对离婚案件实行立案缓冲制度
发布时间:2011-02-28 08:54: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邢树新)   目前,离婚率逐年上升已成为一个趋势,为了减少因感情一时冲动而起诉离婚的案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在今年春节过后,向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立案缓冲期告知书。即告知其婚姻对每个家庭成员的重要性,为了慎重起见如无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在一周之后的工作日内再来立案。在一周的缓冲期内,当事人双方可以冷静的考虑,理智的与对方协商家庭矛盾;也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解决。如果不能和好但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则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在缓冲期内仍不能协商,则可再到法院进行起诉。

    实行立案缓冲制度主要为了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对于婚姻家庭的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友好协商,这样都会减少对双方及子女的伤害,从而进一步维系家庭的稳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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