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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浉河区法院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作者:杨传毅 杨瑛 沈阳 发布时间:2011-01-12 10:14:19
浉河区法院为维护和谐、改善民生,进一步做好执行案件特殊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清理执行积案,成立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并制定了《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实施。
2010年12月31日下午,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焕成带领执行人员向29名特殊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这是浉河区法院成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后首批发放的救助款,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及时缓解了受助人的燃眉之急,让确需救助的当事人过上安稳年。此次首批受助的29名特困人员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欠款纠纷、故意伤害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发放救助款当日,个别受助人因健康等原因不便,不能及时来到法院领取救助款,但执行人员仍一直坚持在大厅内等待,直到当事人顺利到达并领取救助金。受助人在领取救助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一直紧握着法官们的手,久久不肯松开,不时对党和政府的关怀表示感谢。当事人陈开华颤抖着从陈焕成院长手中接过10000元的救助款后,感激涕零:“这是救命的钱啊,太感谢法院,感谢院长了!” 自该项基金设立以来,浉河区法院执结了一批确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老案、积案,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不仅切实解决了受助困难当事人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面临的急迫性困难,化解了部分信访、上访矛盾,进一步彰显司法关注民生的人文关怀。同时,也有效地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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