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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查案件暗访作风 切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东   发布时间:2011-01-04 12:36:59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深深感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公正廉洁司法是关键。为此,我们把2009年和2010年分别确定为“审判质量管理年”和“管理水平提升年”,在全省法院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队伍作风暗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党委肯定和群众欢迎。

    一、坚持严查案件质量,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针对一些案件中反映出的少数法官责任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端等问题,2009年初,我们决定在陕西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2010年,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评查扩大了规模,加大了力度。

    (一)制定统一标准,确保案件评查科学、规范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确定了127项量化指标,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办案效果进行全面考量,对评查工作明确了全省统一的评定标准和操作规范。法官和群众反映,案件评查有了统一的组织和标准,不再是走过场了。一些参加评查的法官感到,参与评查的过程就是学习培训的过程,收获很大。

    (二)实行“三查结合”,做到真评实查

    陕西全省法院案件质量大评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级法院对上年度所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第二阶段,由省法院组织各中级法院、各中级法院组织辖区基层法院开展互查;第三阶段,由省法院统一抽调人员,对部分中级、基层法院上年度办结的全部裁判、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普查。评查中,对信访案件一一单独进行重点剖析。对省法院的案件评查,抽调下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和公民代表进行,省法院法官一律回避。评查人员实行“一案一表”,对案件质效各项指标认真评估、打分,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质询承办法官和主管院、庭长,要求其作出说明和解释。

    (三)坚持开门评查,接受社会监督

    省法院邀请了5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法学专家、律师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一支专兼结合的评查员队伍,并在评查前进行集中培训。群众的深度参与,增强了案件评查的客观性和影响力,推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009年,陕西全省三级法院对2008年办结的18.6万余件案件中除调解、撤诉外的10万余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自查、互查。在此基础上,省法院组织人员重点普查了1个中级法院、4个基层法院的案件和全省报结的执行积案1.7万余件。通过自查、互查和重点普查,评定不合格案件266件,对14件实体处理不当或程序严重违法的案件依法启动了再审程序;相当数量的案件存在审理、执行程序或裁判文书等方面的瑕疵,应当补正的都进行了补正;追究相关责任人244人,其中诫勉谈话54人,通报批评143人,取消“办案能手”称号6人,调离法院或审判岗位各1人,其余给予了取消评先资格、责令检查、扣发办案补助等处理。2010年,结合“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全省法院对2009年办结的20.4万余件案件中除调解、撤诉外的11.9万余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自查、互查,在此基础上,省法院组织人员重点普查了4个中级法院、11个基层法院的案件2.1万余件,评定不合格案件111件,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中。

    二、坚持暗访司法作风,切实提升队伍形象

    从2009年开始,我们按照“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要求,整合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力量,邀请群众参与,持续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了队伍作风暗访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法院每次随机抽调人员组成暗访检查组,暗访前对暗访人员集中培训,并提出不得通风报信、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三不”纪律要求。购置了一批暗拍设备,暗访过程中采取暗拍方式予以实录,作为通报情况、责任追究和责令整改的依据。为了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的法院“杀回马枪”再次暗访,检验是否真正整改。

    (二)突出暗访重点

    暗访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纪律作风,主要检查法官遵守考勤制度、在岗情况和对待群众态度、司法礼仪等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暗访举报窗口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三是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六个不准”的落实情况;四是司法便民、安全保卫、值班等工作情况;五是环境卫生等涉及形象的情况。在检查对象上,把省综治委公布的上年度全省法院队伍满意度调查排名后30位的法院作为重点,加大暗访力度。

    (三)邀请群众参与

    为加大暗访和监督力度,先后邀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记者等21人次参加暗访。在暗访法院的同时,随机对当地群众进行走访,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010年,我们组织暗访5次,对全省120个中级、基层法院实现全覆盖,此外还暗访了41个人民法庭。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省法院查处8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各中级、基层法院查处98人,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训诫谈话46人,责令全院大会检查32人,通报批评11人,扣罚相关津贴8人。

    三、坚持落实整改措施,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对评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梳理后以《纪检监察函》的形式向各中院通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省法院今年组成6个督查组到相关法院逐院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较多的法院,要求其院长到省法院观看暗拍光盘、作出检查,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将案件评查和作风暗访的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考核评比、晋职晋级、奖优罚劣的依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设立院长信箱的意见》等指导性意见,健全完善了长效机制。

    案件评查和作风暗访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省法院的案件质量瑕疵率比上年减少了2.26%,良好率比上年增加了12.14%。审判工作出现了“一升两降”的良性态势,即2008年以来,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上升,2010年1月至11月达到70.56%;涉诉信访总量连续大幅下降,2010年1月至11月同比下降44.46%;上诉案件数量首次下降,2010年1月至11月下降3.21%。在全省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满意度民意调查中,法院队伍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连续三年位列第一;在今年初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法院工作报告赞成率达91.44%,创历史新高;在省委2008、2009年目标责任考核中,省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单位。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和队伍作风暗访工作,计划由省法院组织力量对25至30个中级、基层法院上年办结的全部裁判、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普查,评查数量要达到3万件以上;到2012年,完成对三级121个法院全部重点普查一遍的目标,通过案件评查和作风暗访,切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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