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黔江区宋祥等24人团伙涉黑案开庭
作者:沈义 彭德贵 冉诗玉   发布时间:2010-08-25 16:50:39


    由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起诉、备受社会关注的宋祥、廖小龙等24人涉黑案,8月23日上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案预计审理时间4天。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以来,被告人宋祥、廖小龙在黔江区以承建建筑工程项目为依托,先后纠集被告人舒晓华、黄义鹏等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成员认可的帮规、纪律。其中宋祥、廖小龙系组织、领导者。该组织部分成员实行统一住宿,长期通过承建工程、开设酒吧或通过违法犯罪手段攫取工程项目大肆敛财,以此作为该组织存续发展的经济来源。

  从1999年至案发,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黔江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插手民间纠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宋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等6项罪名。廖小龙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招投标罪等6项罪名。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正义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