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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5名黑社会性质罪犯被判5年以上徒刑
作者:郑小红 谢翔飞 石济铭   发布时间:2010-05-27 15:44:49


    深圳宝安区法院26日对一宗涉黑案件进行宣判,15名被告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6名被告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

  该案主犯朱京利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五个罪名,被判20年徒刑。

  深圳中级法院发言人26日介绍,自3月30日来,已经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黑案件,及和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有7宗,涉案被告人105人,犯罪事实及罪名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窝藏等。其中已经一审审结的1件,即朱京利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深圳市公安局提供的情况显示,公安机关今年已开展两个阶段的“打黑除恶”行动,共计破获涉黑案件13宗,黑社会盘踞地段的刑事警情数量较以往大幅下降。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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