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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涉黑第一案 杨攀伦等10人被控6罪
作者:沈义 马弘   发布时间:2010-05-17 14:16:53


    由重庆市大足县检察院起诉的杨攀伦等10人“涉黑”案,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包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6项罪名。5月12日,持续二天的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指控,2000年以来,被告人杨攀伦纠集杨东、杨云龙等人,通过实施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包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杨攀伦为组织、领导者,有骨干、有规矩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大足县及铜梁县一些乡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

  据悉,该案系重庆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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