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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怀来“黑老大”李永林被判20年
发布时间:2009-12-26 16:47:33
昨日上午,经过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0天时间紧张而精心的审理,备受社会和各界关注、被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为“十大典型涉黑案件”之一的怀来李永林涉黑案在张市中院公开宣判。该案“黑老大”李永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涉黑组织敛财数百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李永林为了称霸一方、获取经济利益,依靠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在怀来县社会上取得“名气”之后,陆续开办经营多家公司、企业,并以此为依托,组织以被告人孙世科等人为骨干,被告人翟瑞琦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李永林纠集多人形成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在该组织中李永林是公认的“大哥”,是组织者和领导者,14项罪其占9项。 根据法院掌握的证据,“黑老大”李永林事事占上风,强奸妇女他先下手。王树江、孙世科、白建利等人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该组织的犯罪活动。骨干成员一般手下均有多名“小弟”,参加人数较多。 该组织及其公司、企业,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高达数百万元,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为犯罪活动提供经费,为组织成员发放生活、过节费用,为被羁押及服刑的成员提供花费等。 32名被告涉及14项罪名 据法院查证,该组织长期以怀来县为主要活动范围,肆意进行寻衅滋事、强奸、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偷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又据查证,李永林等32名被告人,在1998年至2009年11年中,连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于2004年形成了以李永林、孙世科、白建利、王树江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案32名被告人共涉及14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逃税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产罪。 在昨日的公判会上,该案“黑老大”李永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9项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他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树江、孙世科、白建利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17年、14年,并处罚金31万元、25万元;被告人翟瑞琦等其他团伙成员被依法判处不等刑期及罚金。对其犯罪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缴。 李永林涉黑案件 -强奸 2006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永林指使李永海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宣化区观桥东钢管厂家属楼5单元202室孙世科租房处,李永林先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强迫张某吸食毒品,后将张某拉进卧室强行按倒在床上,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2006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永林伙同尹飞将被害人刘某某、王某某二人带至涿鹿县百林宾馆,李永林和被告人白建利等人强迫刘、王二人吸毒后,在李永林的授意下,被告人白建利把王某某拽到313客房,强行将王某某按倒在床上,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尹飞把刘某某拽到305客房,采取与白建利同样的手段与刘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抢劫 2008年5月,李永林得知裴某的一条藏獒狗丢失后,让被告人王树江去给裴找狗。5月20日晚6时许,被告人王树江带领李占军、孙世科、牛伟忠、罗晓峰等人窜至怀来县沙城镇二街养藏獒狗专业户刘某住处。王树江以刘否认偷裴的藏獒狗为由,在刘某家院门外对刘拳打脚踢,并用铁炉钩打刘背部,后闯入院内将刘某饲养的一条小狗抢走。之后李永林、王树江将抢得的小狗送给裴。案发后,被抢小狗被追回,返还受害人刘某。经鉴定该小狗价值人民币9000元。 -故意伤害 1998年6月18日下午,张金玉在赵川宾馆与被害人程某、李某谈承包宾馆三楼一事发生矛盾,被告人丁俊峰、宗华伙同张金玉、孙世科、李永林持械对被害人程某、李某进行殴打,致程颅骨骨折、左腓骨骨折、右胫骨骨折及多处砍伤,李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头背部多处皮裂伤,经法医鉴定二被害人的伤情均已构成轻伤。 2005年11月,韩添宇、翟瑞琦得知王某将其朋友常某砍伤,决定伺机报复。并将此事告诉了被告人李永林,李永林安排被告人李良与李爱东从北京接来数名东北人帮忙。11月6日晚8时许,被告人韩添宇带领被告人翟瑞琦、王英杰、李爱东、李良及四五名东北人来到华侨饭店,由李良在楼下开车接应,其他人持砍刀、消防斧等凶器闯入怀来县沙城镇华侨饭店314房间,将在该房间内的被害人王某、要某砍伤。经法医鉴定,王某锐性创多处,肢体躯干部创口长度及左拇指背伸不能,构成轻伤;要某背部皮裂伤,构成轻伤。 -寻衅滋事 2007年11月11日中午,被告人李永林以怀来县某网吧老板黄某要找人殴打其朋友为由,指使被告人樊利建带人到网吧滋事。樊利建纠集被告人宗奉龙、成建涛、徐岩、陈玉文、李腾等人持镐把闯入网吧,对网吧老板黄某威胁、恐吓,并将网吧一楼迎街玻璃大门的5块玻璃及一楼楼梯口门上的玻璃砸毁。11月12日,李永林得知黄某报警后,再次指使宗奉龙带人对黄实施报复。当晚10时许,宗奉龙带领被告人徐岩、张宁等人再次到网吧,对黄进行殴打,并砸坏液晶显示器、视频头各一部。事后,经公安机关调解,被告人宗奉龙、陈玉文、张宁赔偿黄某经济损失6000元。 -开设赌场 2008年2月,被告人李永林、孙世科、王树江、孙世江、牛伟忠、罗晓峰以营利为目的,租赁怀来县沙城镇北美枫情小区单元楼开设赌局,以推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和放高利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2009年3月,被告人李永林、王树江、李永海、牛伟忠、宗奉龙、罗晓峰、李钢、李冬、韩添宇、陆阳伙同李艳玲(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在怀来县沙城镇富达园小区开设赌局,以推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和放高利贷,非法获利40余万元。 -敲诈勒索 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李永林将怀来某砖厂老板王某骗至沙城镇三诚豹汽车修理厂,以为王前女友讨要损失费为由,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索要人民币10万元,并限期3日内交钱。之后,李永林又指使被告人王树江、孙世科分别纠集多人到砖厂威胁王某。后被害人王某被迫将10万元现金交给李永林。被告人李永林留下1万元,将9万元交给被告人孙世科用作赌场资金。 -妨害公务 2007年11月16日下午,怀来县公安局民警在怀来县沙城镇嘉馨园小区依法查处赌博违法案件时,被告人李永林闻讯后带领被告人王树江、李占军及孟江伟闯入查赌现场,要求放人,王树江让民警给参赌人员打开手铐,遭到民警拒绝后,被告人李永林、王树江、李占军等人对民警辱骂、推搡,李永林将民警张某踹倒,阻拦执行公务,造成现场混乱,致使参赌人员李某、孙某等人趁机逃跑。后被告人李永林、王树江、李占军亦逃离现场。 -非法拘禁 2006年4月23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孙世科、李爱东等人以为李永林追索赌债为由,在宣化县赵川镇把乘坐长途汽车的乔某带下车,先后将乔挟持到怀来县大唐国际温泉培训中心、涿鹿县轩辕大厦宾馆、涿鹿县百林宾馆进行拘禁,期间被告人刘飞、翟瑞琦还对乔某进行殴打,威逼索要赌债,致使被害人乔某被非法拘禁长达36小时。 -故意毁坏财物 2005年10月10日下午,韩添宇伙同他人到怀来县鸡鸣驿乡某煤栈替人要账未果,与煤栈人员发生殴斗,韩添宇等人被打。被告人李永林得知后,遂纠集人员进行报复。当晚10时许,由孙世科、韩添宇带领被告人白建利、王英杰、翟瑞琦等20余人携带镐把、砍刀等工具乘车来到煤栈,将停放在煤栈的一辆别克牌轿车、一辆夏利牌轿车、铲车及房屋玻璃等物砸坏,并对在场的王某等人进行殴打。经鉴定,被砸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12405元,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2005年11月12日,煤栈为解决此事一次性赔偿被告人韩添宇医疗费80000元。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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