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南鹤壁涉黑团伙13个月敛财1600多万 22人被判
发布时间:2009-01-12 13:57:27


    昨日,记者从鹤壁市司法机关获悉,鹤壁市最大的涉黑犯罪团伙近日法院一审有果。张建庆、程江予、秦勇等22名被告人分别受到20年以下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并处罚金总额1400多万元。

  “鱼霸”规定内部成员吃喝嫖赌“免费化”

  在1998年前,张建庆在鹤壁市山城区奔流街市场做水产品生意,因其好勇斗狠,较为霸道,被当地人称为“鱼霸”。1998年冬,张建庆投资开办了交通桑拿浴池,逐步拉拢了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组织体系。

  他规定,所有组织成员在自家的娱乐休闲会所一律免费洗浴、住宿、娱乐,成员中谁出事为其出面“摆平”,并给予经济补偿,组织成员要严格执行他的意图。

  一个煤矿成“银行”,13个月获利1600多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份,张建庆、王水群等购买永兴达煤矿后,在尚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的情况下,擅自组织非法开采并销售煤炭,短短13个月就获利1600多万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建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容留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偷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65万元。判处程江予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8万元,秦勇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水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20万元。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