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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受贿妻子洗钱 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夫妇受审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07-16 13:56:24
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两千万元,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7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重庆市检察二分院以晏大彬涉嫌受贿罪,其妻付尚芳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晏大彬在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周松、廖开学等人或其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款项2226万余元。付尚芳明知此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943万元购置房产、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晏大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22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尚芳明知晏大彬交其巨款系受贿所得,为其掩饰、隐瞒款项来源和性质,并用此款购房、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二中院高度重视此案的审理,组成了由副院长王子伟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该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辖区各区县交通局局长旁听庭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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