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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农林局原局长“靠山吃山”被判11年
作者:施旭东 曹建新 发布时间:2007-11-26 13:41:54
11月21日,原江苏省通州市农林局局长张斌受贿案在通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张斌,1996年11月至2001年7月任通州市农业局局长,2001年8月至案发前任通州市农林局局长。经审理查明,张斌在担任通州市农业局局长、通州市农林局局长职务期间,先后5次收受下属单位通州市植物保护指导站所送贿赂计人民币2.9万元,先后9次收受本局下属企业通州市正大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前身通州市正大农药厂)董事长吴顶汉所送贿赂计人民币5.8万元。2005年10月至2007年4月,在本系统组织实施的蔬菜基地棚架设施工程、本局下属单位通州市植物保护指导站实验楼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本局下属单位通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实验室改造工程及本局办公大楼维修等工程中,张斌先后6次收受季昌忠所送贿赂计人民币30.5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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