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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洗澡时劳力士手表失窃 洗浴中心遭18万索赔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7-09-17 09:44:10


    46岁的李先生在北京某洗浴中心洗浴时,存放在衣柜内的劳力士手表及其他财物被盗。于是,李先生将该洗浴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洗浴中心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18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3月14日下午,李先生在洗浴中心洗浴时,存放物品的衣柜被撬,被窃走内有人民币4万元的黑色手提包1个、价值人民币14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证1个。在发现物品被盗之后,李先生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是案件至今没有侦破。

    李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在洗浴中心洗浴消费并将财物存放在洗浴中心提供的储物衣柜内,双方已经形成保管合同,洗浴中心依法应尽到安全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洗浴中心疏于看管,对储物衣柜也未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致使李先生在洗浴时财物被盗。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洗浴中心对此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所以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洗浴中心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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