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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能hold出“和谐”吗
——评“和谐家庭”评价指标体系
作者:李晓梅   发布时间:2012-02-09 08:50:05


    近日,北京市家庭和谐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家有藏书量300册以上”“经常旅游、聚餐、购物”等标准,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新浪微博上投票吸引了过万网友参与,截止7日6时,对标准表示“不认同”的网友多达11178人(81%),仅有1221位(9%)网友对标准表示“认同”。(见2月7日《大洋网》、2月3日《新京报》)。

    笔者认为之所以引起争论,乃是由于物化了的“和谐”标准与人们心中的和谐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家有藏书、时常休闲、消费这些外在形式,更符合物质“小康”的标准,是一种经济宽裕的体现,而“和谐”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小康”,关注的更多的是人们内心的感受,或者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强调主观感受的“状态”,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和谐”与“小康”是灵与肉的关系,用物质的、刻板的标准来定义感性的“和谐”,好比按照五线谱来评论百灵鸟的天籁之音,看上去科学,出发点也很真诚,但恐怕只能是同时糟蹋了两样好东西。

    和谐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但和谐的氛围并非完全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托尔斯泰笔下,安娜卡列尼娜贵为省长夫人,锦衣玉食,出没于贵族的沙龙舞会,“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是她幸福吗?她的家庭和谐吗?《雷雨》中周朴园的一家,物质上应有尽有,但夫妻反目成仇,妻儿兄妹通奸乱伦,在四风眼中,“这屋子里常听见叹息的声音,有时哭,有时笑,听说这屋子死过人,屈死鬼。”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种家庭物质上的确富足,可哪里有“和谐”的一丝气息呢?

    和谐是一种境界,一种精神,和谐家庭的核心是亲情和爱心。确实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但这句话的本意是:幸福的“感觉”家家相似,引起家庭不幸的原因各有不同,而不是说幸福的家庭都有着统一的标准——即使有,也更多的是指向精神层面。比如欧亨利小说《麦琪的礼物》中,长发的妻子卖掉头发给丈夫买表链,丈夫则把怀表卖掉给妻子买梳子。尽管他们很贫穷,但是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和谐的家庭;笔者的一位农村亲戚,三十年前家徒四壁,只有5个子女,但孩子们热爱学习,相互之间关心友爱,后来全都考上了大学,其中3人成为公务员,2人成为金融领域的成功人士。我印象最深的是夜晚兄弟俩看书时,哥哥把油灯推近弟弟那个瞬间,那点火光虽然只有黄豆般大小,但温暖了整个房间,也给我留下了永恒的记忆。难道这个没有电视、没有风扇、没有大衣柜的家庭不和谐吗?

    物化的和谐家庭评价指标并非是偶然的社会现象。当前,用机械的标准衡量成败得失已经成为“数字政绩观”的突出表现形式,只不过表现在“和谐家庭”评比中更让人感到突兀而已。比如GDP的增幅、招商引资的数量、城市绿地面积、新开工工程数字等等,都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标准。而这繁华的数字背后是否真的意味着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是否真能满足群众需求?这些本质的要求反而被忽略了,就像评选和谐家庭,藏书和消费成了装帧,至于书的内容倒没人在意了。

    管窥见豹,一叶知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无数的和谐家庭才能构成和谐的社会。诸多网友对和谐家庭评价指标提出质疑,也说明了人民群众不仅仅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小康”,还对如何营造“和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康家庭也好,小康社会也好,都是我们努力的一个阶段,我们的目标是建设和谐家庭,乃至和谐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家庭评价指标的质疑现象,证明了我们在文化、道德、法治、民主等软指标建设上任重道远,而这些正是人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们提出的新期待、新诉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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