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坚持四个进一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丰华 发布时间:2012-08-20 10:23:21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决心,科学应对挑战,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周永康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实现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再过几个月,党的十八大就要召开了,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举国关心,举世瞩目。 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护航,为改善和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迎接和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历史重任,责无旁贷。因此,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主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苗头性问题,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稳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十八大召开前的稳控工作事关大局,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维稳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当前维稳形势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维稳工作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攻坚克难,严防死守,把维稳工作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树立“人人是形象、人人是环境、案案是形象、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做到“五不”,即确保十八大召开前及召开期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不发生进京涉诉上访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不发生因裁判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机关安全事故。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突发涉诉上访事件应急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后勤保障三个小分组,分别负责处理突发的大规模非正常涉诉上访事件,突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物质的配备和管理、车辆的调动、经费的紧急支出、信息的报送、技术支持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是进一步履行司法职能,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为主的侵财性犯罪为重点,进一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犯罪。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搞好各项审判工作。慎重处理各类敏感性案件,绝不能因受理不当或收案不慎,引发各类上访事件。加大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充分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认真地排查梳理,逐案制定工作预案,并在十八大召开前暂缓宣判等。对一些影响面广的案件,在立案前注意把握好受理的时机和条件,涉案人数众多的能分案受理的尽量分案受理,对有些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可暂缓受理,对可受理可不受理的暂不受理等。法警大队要不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制定重大案件庭审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加大警力精心组织安保工作,为重大、群体案件庭审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是进一步排查矛盾纠纷,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和化解工作。实行院领导带班值周、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值日、每周五院长对外开放日制度,零距离接访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做到“五要五不要”,即对上访群众要热情接待,不要推三阻四;要尊重理解,不要厌烦歧视;要冷静处理,不要以硬碰硬;要耐心解释,不要冷眼训斥;要解决实际问题,不要敷衍了事。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坚持“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实现“三个转变”: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化解工作,实行每周定期排查制度,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一次大排查,并对这些案件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安排专人予以解决;凡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安排专人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及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决不回避矛盾,使问题复杂化。为应对突发事件,建立完善重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预案,进行周密部署,落实专人,确保一旦有情况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预以控制。信访化解稳控工作采取“五个一”,即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交办、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做到“四同”,即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抓进度,抓质量,力求信访人息诉罢访。加强与党委、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对上级交办案件,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化解工作。 四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发挥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作用。落实网络舆论监督工作,确定新闻联络负责人和网络阅评员,实时关注媒体、网络等舆情动态,开展网络阅评,积极正面引导,及时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巡逻,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确保通讯工具时刻处于待机状态,保持电话畅通,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化解。实行日报告制,坚持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大事快报、特事特报。凡因涉诉、安保等出现问题的,一律从重追究部门领导及干警责任;值班时间凡出现脱岗的,一律免职或停职,一年内不考虑提拔、晋职、晋级;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误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孟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