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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写绿叶对根的情意
——重庆二中院强化监督长效机制建设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04-21 11:07:59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直辖市中级法院要向人大汇报工作,但重庆二中院每年都一丝不苟地向辖区人大通报自己的履职情况,不但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而且也赢得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开县长沙镇副镇长张国安对该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的理念,积极探索直辖市中级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法院工作的良性发展。

    创新制度,求来春雨润心田

    1997年,伴随重庆的直辖,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运而生。成为直辖市中级法院后,该院就如何主动接受监督进行了探索,如编发工作简报、邀请人大代表提意见等。这些零碎的做法虽然起了一定作用,但成效并不明显,尤其是不能形成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无法从制度上保证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

    2005年8月的一天,一名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半开玩笑似的提意见说:“重庆直辖了,你们超脱了,市人大该管却管不过来,区县人大想管却管不了,连一年一度的工作报告也省了,你们已处于‘真空’当中。”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院领导班子敏锐地意识到,这句玩笑道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即直辖市中级法院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存在缺位。

    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重庆二中院通过调研,详细地分析了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由此给全院工作带来的不利后果。院党组很快达成共识,并通过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当年9月,该院由院长带队,组织专人到辖区各区县,就《暂行办法》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征求意见,得到了区县人大的普遍欢迎和一致认可。10月,该院将《暂行办法》印发予以执行。

    《暂行办法》除了重申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外,还就简化代表建议程序、丰富代表监督形式、加强与区县人大的工作联系等事项作了具有开创意义的规定,构建起包括工作通报、民意直通、定点联系、信息沟通、旁听庭审和现场监督等在内的六大工作机制,从而有效扫除了直辖市中级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空白。

    《暂行办法》施行后,该院于当年12月召开了首次工作通报会,近40名市人大代表、区县人大领导、法工委负责人应邀参会,就该院工作进行了认真评议,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20多条合理化建议。从2006年开始,《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争取人大监督的各项机制逐一落到实处,在辖区各区县人大和市人大代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迄今,该院已连续六年向辖区人大通报工作,收集到覆盖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的意见100余条。

    2009年10月,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接受监督面窄、对象单一和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新情况,重庆二中院对《暂行办法》作了重大修订,并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工作机制:一是扩大工作通报范围,将市政协委员、区县政协领导和社法委负责人纳入了邀请范围;二是从精简会议、提高效率、节约受邀人员精力等方面考虑,从2009年开始,工作通报会将由该院和重庆检察二分院联合召开,使一次会议到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检两院工作的双重目的;三是新制定《关于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天以及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规定》和《司法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至此,该院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式的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

    丰富载体,“宽带”架起连心桥

    在实践中,重庆二中院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载体,将主动接受监督的各项规定逐一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架起一座沟通民意、接受监督的“连心桥”。

    ——完善网络平台。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投资近100万元,在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意见反馈和院长信箱等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建立了专人负责、领导批办、及时转办、归口办理、督促催办、及时上报的办理运行机制,有效畅通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沟通渠道。仅2010年,该院就办理了人大监督案件7件,人大代表满意率达100%;办结院长邮箱信访案件1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主动接受评议。该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及司法监督员对庭审工作的评议作为增强审判透明度、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措施,对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接受评议,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当场予以答复和办理的,当场答复与办理,不能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办理情况予以书面答复。在2009年及201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每次庭审均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司法监督员旁听,4件涉黑大案共邀请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181人次旁听和评议了庭审。据不完全统计,6年来,该院邀请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旁听大要案件庭审700余人次,现场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活动30余次,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而且极大地提高的司法公信力。

    ——畅通联系渠道。该院始终将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作为接受监督、争取理解和支持的重要举措,除了定期分别向他们寄送本院编发的各类信息、自办杂志《三峡审判》和赠阅《人民法院报》外,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庭长带队不定期到所联系的区县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员,与其进行座谈交流,主动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实地走访、回访审判质效和无记名评价等多种形式,主动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能够准确把握司法质效和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妥善应对负面报道,引导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法院的审判工作,引导民众认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从而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蝶变效应,别样花开结硕果

    在实施上述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之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对重庆二中院的各项工作了解十分有限,可用“一少二多三基本”来概括:“一少”是指整体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指导少,2005年前,该院只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评议两次,院长被通知到内司委汇报工作一次;“二多”是指人大交、督办的个案多,每年少则八、九十件,多则上百件,再就是代表对个案的批评和对司法公正的怀疑多,问卷调查表上,除了个案,就是要求加强廉政建设。“三基本”是指整体工作多数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基本不了解,与他们基本没有联系,他们对个案以外工作方面的建议基本上听不到。如今,通过探索主动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该院的工作已越来越多地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支持,走出了一条给力司法公正、助推法院跨越发展的成功之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司法环境更优。“重庆二中院每年都把我们请来,听取我们的意见,作为一名代表,我深受感动。过去,我更多的是关注个案,现在,我更多的是关注外界对法院的评价,去关心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并尽可能地去为法院的发展奔走呼吁。”连续三年参加工作通报会的市人大代表罗兴莉如是说。和6年前相比,该院的司法环境有了明显好转,“一少二多三基本”的状况得到了彻底改变。许多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常常主动关心该院的工作,为该院的发展出谋划策。最为明显的是,每当收到群众对法院个案的情况反映后,不少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往往主动帮助法院做服判息诉工作和信访工作,为法院化解了大量矛盾。以2010年为例,该院人大交办的个案仅7件,较之6年前下降了95%;化解历年涉诉信访积案42件,信访工作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良性发展势头。“没有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的支持,困扰我们工作正常开展的涉诉信访问题不会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该院院长孙启福如是感慨。

    ——司法公信更高。2008年8月1日,该院对被称为“三峡库区第一贪”的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判处死刑,同案以洗钱罪判处其妻付尚芳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部分群众对判付尚芳缓刑不理解,认为可能存在“猫腻”。当时有1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他们主动向群众解释法院判决中考虑到“洗钱罪的量刑幅度”、“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尚有未成年子女需照顾”的法定或酌定事由,逐渐使群众认可了这一充满“人性化”的判决。由于主动将审判工作置于监督之下,长期困扰该院的部分审判质效不高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观。2010年,该院共审理执结各类案件5316件,同比上升4.6%,结案率为97.5%,执行到位率高达84%,信访投诉率和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首次实现零目标,均衡结案度更是达到91%,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工作协作更多。在过去,由于对法院工作缺乏深入了解,部分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对法院的工作多是“袖手旁观”,甚至是“质疑”,很少主动为法院协调分忧解难;现在,由于加强了联系沟通,他们更多的是“出谋划策”。2010年10月,重庆万州区福斯德广场部分门市经营者户因不满租金过高而打官司,这一租赁系列案一审宣判后,有5人不服而提出上诉。虽然提起上诉的当事人不多,但实际涉及的租赁户有200余户,不少人表示将要上访,激化矛盾的隐患客观存在。万州区人大得悉这一情况后,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走访相关部门,并实地勘察,发现福斯德广场很多商铺闲置,市场培育未形成,且部分房屋内也存在漏水等现象,没有达到招租广告的预期效果。通过协调,人大建议改判减少租金,这样既保护了租赁双方的利益,又维持了福斯德广场商铺的继续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据统计,2010年在辖区人大、政协的协调沟通下,该院共调处备受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各类案件32件,诉讼标的总额近4亿元,没有因处置不当而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事件。目前,该院通过主动接受监督,赢得了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多方支持,构建了涉诉信访联动、“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综合治理考核执行工作等多层次的协作配合格局,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导、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队伍建设更好。司法公正,队伍最关键。在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所有的意见和建议中,关于队伍建设方面的内容占到了近一半。不少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都认为,重庆二中院辖区多数基层法院地处偏远,法官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较少,必须加大基层法官培训力度,并一如既往地抓好廉政建设。根据建议,该院立编制了基层法官的培训计划,并逐一加以落实,6年来共培训基层法官25批10000余人次。与此同时,该院坚持“两手抓”,努力实现队伍业务素质与政治素质的“双丰收”。为此,该院先后出台了鼓励干警学习的相关制度,并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成立三峡库区发展司法保障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创办“三峡法官论坛”,聘请5名法学教授为智库专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指导开展学术研究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升法官的理论素养。同时将司法廉洁建设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设立“廉政书架”,开通“廉政之窗”局域网,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切实做到警钟长鸣。6年来,该院共有5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市(省)级以上表彰,其中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表彰3人,1人荣记一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5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和 “重庆市十佳法官”等殊荣。

    “重庆二中院通过搭建主动接受监督的平台,加强了与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的联系和沟通,畅通了民意,促进了司法公正,法院的工作越来越好了。”市人大代表旷新明感慨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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