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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庭轶事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03-16 08:58:05


    十余年前,我从学校走进法院,在农村法庭度过了近两千个日日夜夜。日久生情,法庭遂成了我永远值得回忆和留恋的地方。哪那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景一物,都凝结着我的情、我的意,并且已深深地印进了我的脑海中,融进了我的血液里。以致若干年过去后,不仅没有丝毫的淡忘,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越来越清晰,情感越来越浓郁。

    机械师

    所谓“机械师”,在我们法庭是有特定含义的,就是指那种机械适用法律、只求死板办案、不顾实际情况而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的审判人员。因此,“机械师”往往就成了这种人的代号。

    能够给人冠以“机械师”代号的,当然是德高望重的老庭长。还别说,细细揣摩,老庭长给他人冠的代号,真是恰如其分。

    一次,我们法庭受理了一起有关林地纠纷的案子。谭家的承包地与余家的稻田相邻,谭家的地边长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槐树,将余家的稻田遮挡了不少。余家认为谭家的槐树遮挡了水稻的阳光,影响了收成,要求谭家将槐树砍掉。可谭家认为,槐树是自生自长,自己又没有指使它遮挡水稻,坚决不同意砍掉。话不投机,余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刚走上审判岗位的一个年轻小伙子承办该案。小伙子认为,要赔偿损失,就必须算出具体的数额。法庭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定。主意打定,小伙子便叫余家交纳鉴定费用。余家没有想到打官司如此麻烦,准备偃旗息鼓,可转念一想,不打官司岂不是自己输了理?于是便东挪西借,甚至包括一角、两角的角票都用上了,终于凑足了两千多元鉴定费。

    老庭长知道此事后,大为光火:“本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竟搞得如此复杂?农村人风里来雨里去,挣不了几个钱,这样整得豆腐成了肉价,于心何忍?再说,这笔费用判决后不管落到谁的身上,都是不小的负担,真是机械师一个!”一顿训斥,小伙子惭愧至极。老庭长不依不饶,果断地要求小伙子马上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老庭长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从此,“机械师”的代号不胫而走。老庭长语重心长地对小伙子说:“你要求搞鉴定本身没有错,查清事实真相是我们法官必备的基本能力。但有些事情不能纯粹从法律角度考虑,更多的是要灵活处理,实现既化解矛盾纠纷,又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特别是农村的一些芝麻类的纠纷,更应该如此。”小伙子频频点头。“什么时候,你学会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真本领,我就给你正名!”老庭长充满了期望。

    两年过去后,小伙子成了全院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再也没人叫他“机械师”了。

    留一手

    “留一手”,顾名思义,就是说法做事要多个心眼,不要将自己的“底牌”随意亮出来,以免造成被动,避免没有台阶下的尴尬局面出现。

    因为乡村法庭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大都学会了“留一手”。当然,能够从容做到“留一手”,并不是一学就会的,其中经过了多次功败垂成的教训。

    一次,我们听说一个欠债户正在茶馆里“搓麻将”,决定前去强制执行。此君在官司败诉后,长期和我们“躲猫猫”,弄得债主很是不满,认为法院怠于执行。那天下午,我们穿着制服,火速赶往茶馆。正要进门时,忽然有人喊道:“警察来了!”顿时,满屋“搓麻将”的人鸡飞狗跳,夺门而逃,我们自然功亏一筹。事后,我们才得知,群众误把我们的法官服当成了警服,特别是法警的服装更是名副其实的警服,以致认为我们是前去抓赌的。吃一堑,长一智。此后,我们着便衣,终于将那个“躲猫猫”者挡获,成功执结了案子。

    还有一次,我和老庭长到一个小村寻找一名长期躲债的被执行人。进村后,我正要前去询问该君是否在家。老庭长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声张。随即,他和旁边的一位大娘捞起了家常。老庭长努努嘴,问大娘:“你们村里没有年轻人在家了吧,他们都出去打工了,是不是?”大娘会意地连声说“是啊是啊”,并悄悄地用手指了指邻居虚掩的房门。我们当机立断,立即跟了进去,发现被执行人正准备外逃。面对我们出示的工作证,此君喃喃自语:“没想到,没想到。”只好乖乖地履行了给付义务。在回法庭的路上,老庭长感慨地说:“多亏我们留了一手!”

    月夜追债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中秋。

    那天上午,老庭长一大早就和老伴上街买了许多菜,说要犒劳我们。同时他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们,今年这个中秋节无论如何也要让大伙回家团聚,吃完午饭后即可启程,但意外情况除开。当我们午后启程时,意外的情况发生了。因为一件执行案子,美好的期盼又化作了泡影。

    原来,后山那个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罗某今夜将在岳父家里过节。申请人得悉这一准确消息后,气喘吁吁地跑到法庭,要求我们立即执行。

    望着大伙闷闷不乐的神情,老庭长安慰道:“过节嘛,今后有的是。但若今夜不去执行,那小子仍会和我们捉迷藏,申请人的债权就无法实现,老百姓会骂法院打‘法律白条’的!”我们都记得,那个案子审结后,罗某两年多来一直和我们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多次因其躲藏,我们的执行都是无功而返。想起申请人两年多来的辛劳奔波,我们来不及多想,便一致决定,今夜步行三十多里山路,一定要将案子执结!

    为不打草惊蛇,我们一行四人在黄昏时才踏上征程。出发一个小时后,一轮皓月冉冉升起。看着圆圆的月亮和宁静的大地,我们都担心,如果执行不顺利,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出了意外又如何收场?老庭长似乎看出了我们的担忧,忙说“不怕,有我在呢。”随即,他轻轻地哼起了他那首永远也唱不厌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们被老庭长乐观的情绪所感染,一边观赏月夜美景,一边加快步伐,很快就到了目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了罗某的面前。罗某一下焉了:“你们太厉害了,我给钱。” 

    回到法庭,已是凌晨两点。申请人颤抖着双手接过两万余元案款,禁不住泪光闪闪,拿出了早准备好的月饼。此时,月亮已经西斜,依旧妩媚动人。老庭长狠狠地咬了一口月饼,舒了一口气:“今年的中秋节真有意义,你们看月儿多圆啊。”

    那天,我们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都觉得睡梦香甜无比。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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