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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门”碰运气?“好运”变真刑!
发布时间:2024-03-13 14:06:09
不砸窗也不撬锁,只是随手拉车门“碰运气”,居然真的“大力出奇迹”?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件。 2023年9月11日凌晨1时许,颜某经过广丰区桐畈镇农商银行对面马路时,随手拉开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哈佛越野车车门,钻进车内,从车内偷走一条白色利群牌香烟(价值约160元)及100余元现金零钱。 9月18日晚23时许,颜某骑车经过桐畈镇黄家洲路口时,偷走了他人晾晒在门口的南瓜干一袋(价值约80元)。 9月23日凌晨1时许,颜某经过桐畈镇邮政储蓄银行附近弄堂时,拉开停放在自己租住房屋楼下的白色长城皮卡车车门,从车内偷走一个红包后离开现场(红包内有现金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颜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温馨提示 “不义之财不可取,偷盗之事不可为。”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若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广大车主要提高防范意识,以案为鉴,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锁好车门,不要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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